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主要包括: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
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
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商标注册人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后,必须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通过投诉、起诉或委托第三方维权机构等方式让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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