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12日,2024年巴黎奥运会落下帷幕,中国体育代表团收获40金27银24铜共91枚奖牌,
取得我国自1984年全面参加夏季奥运会以来境外参赛历史最好成绩。
在重大赛事中,运动员的每一次出色表现,都能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关注,其姓名和昵称等因此被赋予了一定的商业价值,
成为了一种象征。在东京奥运会期间,孙颖莎、马龙、樊振东等多名奥运健儿的商标被抢注一事备受关注。
在巴黎奥运会乒乓球混双决赛中,中国组合王楚钦和孙颖莎以4比2战胜朝鲜组合李正植和金琴英,
历史性地摘得了中国乒乓球队在奥运史上的首枚混双金牌!王楚钦外号叫“大头”,孙颖莎名字里含有“莎”字,
广大网友们经常用“莎头”、“莎头将军”来亲昵地称呼王楚钦、孙颖莎这对混双组合。
据查询,今年4月,有自然人已申请注册了“莎头将军”商标,国际分类为第30类-方便食品,
7月13日,该商标状态已更新为“初审公告”。
目前“莎头将军”商标还处于“初审公告”的状态,尚未被核准注册。若有人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该商标有可能会被驳回,而反之,该商标则将被核准注册,处于有效状态。
“莎头组合”作为国乒主力队员,拥有着巨大的商业价值,而申请人却十分巧合地在奥运会之前申请“莎头将军”、
“孙颖莎”商标,其用意昭然若揭。除了“莎头组合”,还有不少奥运选手惨遭商家抢注商标的“毒手”,
比如全红婵,苏炳添,都曾遭遇过被抢注商标的恶性事件。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商标注册不能侵害他人在前权利,奥运冠军的姓名本身就是其独有的权利,
面对这样的恶意抢注行为,奥运选手可以提起异议或请求商标无效,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提前布局商标才是上策
运动员及其团队应该重视自己的商标,积极主动地保护商标权利才是上策。提前注册与自己相关的商标,
打造自己的品牌,这样才有利于商标保护,方便以后的商业化。
比如在此次巴黎奥运会网球女单摘金的郑钦文,在出征奥运前,郑钦文就已经开始注册个人商标。
经查,以郑钦文为申请人在2023年申请多个多类商标,覆盖了服装、鞋帽、珠宝等多个领域。
申请名称主要是“郑钦文”汉字,还有英文名称“QueenWen”、郑钦文本人肖像、“淘米姐”、“淘蜜姐”等,
商标均在2023年开始申请,并在巴黎奥运会前注册成功。
提前商标布局不仅为郑钦文本人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知识产权防线,更为她未来的商业发展铺平了道路。
一枚好的商标不仅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还能为品牌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然而,在享受这些益处的同时,
企业也必须高度重视商标的合法性,避免侵犯他人权利,采取全面且有效的保护措施。
注册奥运会相关商标注意事项
对于想要在中国申请注册奥运会相关商标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有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需要遵守,
以避免侵犯奥林匹克相关的知识产权。根据中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注意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
所有与奥运会相关的标志都受到法律保护。这意味着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为了商业目的使用这些标志。
2、不要恶意抢注
恶意抢注奥运会运动员的姓名、昵称或其他与奥运会相关的标志作为商标的行为是被禁止的。
此类申请很可能会被驳回,并且申请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严厉打击恶意
商标注册申请行为。2021年3月2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强调,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严重损害诚信经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严重危害商标注册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今年4月,邢台某商贸公司因恶意申请“吴艳妮”商标被驳回后,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决定不服申请复审,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被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罚款5千元。
3、避免使用敏感词汇
避免使用敏感词汇:不要使用与奥运会相关的敏感词汇,包括但不限于运动员的名字、赛事名称、吉祥物等。
例如,在之前的冬奥会中,一些热门的运动员名字和昵称(如“冰墩墩”、“谷爱凌”、“青蛙公主”等)
以及口号(如“一起向未来”)都被纳入了保护范围。
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企业品牌建设的基石。一枚好的商标不仅能够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还能够增强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和忠诚度。因此,企业在享受商标带来的商业价值的同时,
更应注重商标的合法性,采取积极的措施保护商标权益,为品牌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 E product-detail-simp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