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晚,暌违五年《庆余年第二季》终于开播了!开播前预约突破1819万,创站内电视剧历史最高纪录!
紧接着,创站内首个播前热度值破21000纪录!
这边播得热闹,但也有不少观众发现,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了很多打着“《庆余年2》抢先看”的直播链接,
这些直播间存在很高的相似度,背景不是《庆余年》第二季的海报,就是一个盗版网站的页面或是网盘的下载页面。
部分网民通过直播兜售网盘资源。不料,付费后的剧迷却吐槽,收到的是“葫芦娃救爷爷”的动画片或《庆余年》第一季的资源。
盗版骗局早已出现
其实,类似骗局早在《庆余年》第二季开播前就已出现。
4月8日,《庆余年》官方微博称,发现部分网络平台大量传播所谓“《庆余年》第二季送审剧集内容”,
经核查,网络流传的所谓链接均为广告引流、帮砍价、钓鱼等不实链接。
近年来,影视剧盗播事件时常发生,诸多热门影视作品,比如《陈情令》《中国机长》《少年的你》等都曾陷入盗版风波。
这些影视作品出现在多个盗版影视资源网站上,为用户提供在线观看、免费下载等。
盗播影视剧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盗播者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作为作品的电影或电视剧放置于网络空间并牟利
,这一行为涉嫌侵犯电影版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48条第一款规定,盗播者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则应承担行政责任,即由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第49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
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此外,根据《刑法》第217条对侵犯著作权罪之规定,如盗播者系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影视作品版权被侵权,剧方如何维权?
1、收集证据
当影视剧版权方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后,首要的行动是进行取证,最好在公证部门进行取证,以使其具备法律效力。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
建议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调查取证。
2、平台投诉、发出停止侵权通知
剧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向直播平台投诉、要求删除侵权内容等等。
当涉及到广泛传播且涉及到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时,国家版权行政部门也可以受理权利人的投诉。
3、提起诉讼
对于那些明知侵犯著作权却为了利益而侵权的人,版权方应该采取严厉的打击态度,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侵权者进行法律追究,将侵权人起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在维权过程中,与专业律师合作并遵循法律程序能够提高维权的成功率。
4、私下调解
如果侵权人有调解的意愿,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并提出各自的主张和要求。然而,对于那些对原作造成较大影响、
给权利人造成较大损害的作品,建议仍然选择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方法
1、影视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如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权利人为维护权利的合理开支(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交通差旅、文印等);
2、盗版影视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如销售所得、营业利润、净利润等。
3、法定赔偿,就是当影视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没办法确定的时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
不过,一般就是从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 E product-detail-simp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