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欧洲专利局发布《2023年专利指数》,2023年该机构收到的专利申请数量创历史新高。
数据显示,2023年企业和发明人向欧洲专利局提交199275件专利申请,比上一年增长2.9%。
其中最大专利申请量来源国家/地区是美国、德国、日本和中国、韩国等。
据悉,中国企业和发明者共提交20735份申请,较2022年增长8.8%。其中,华为连续第三年占据欧洲专利局专利申请数量企业榜第一,
其次是三星、LG、高通、爱立信、西门子。
华为创新能力强、专利数量领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研发投入、研发团队、知识产权保护等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近十年来,华为累计投入的研发费用超过人民币9773亿元,仅2022年研发费用支出就高达人民币1615亿元,占全年收入的25.1%;
截至2022年底,华为在全球共持有有效授权专利超过12万件。
在专利申请上,华为并没有一味地追求数量,华为也并没有排进全球前十,关于这一点,华为创始人、
CEO任正非说:我们不要片面去追求数量世界第一,要多申请高端专利。低端专利是防止黑客产生,
有些边缘无用的专利就没有意义去申请了。什么叫低调?那是王者心态!既然都是王了,还要那么高调干什么,大家都已经知道你吃的是肉,
为什么还把油抹到嘴上?知识产权部运用这些专利到处去跟高手过招,打赢了,就是高手。如果你是去跟门口的幼儿园小朋友过招,
那你也只是幼儿园大班级别。有人问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斗争,对 “胜利”如何定义?我认为胜利的标志就是火车在高铁路上运行,
一直保持合理速度。如果火车被迫减速就算不上胜利,如果加速可能会冒点风险。至于付出去的成本,要因时、因地来评价。
从公司非常弱小的情况下开始,到今天我们获得了平等谈判的权利,我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对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全面运作,任正非有非常深刻而独到的理解,以下为他的部分观点:
专利制度的本质是激励创新,促进技术公开并被业界公平广泛的使用,从而推动产业繁荣和社会进步;我们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价值观,
树立公司的创新者形象,同时也利于公司的可持续、有质量地发展。
我们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价值观,第一,要持续保护好研究创新成果,在全球范围内积极构建高价值专利包;
第二,继续发挥专利保护公司全球业务安全的作用;第三,通过合理收费奠定华为创新者形象;
第四,通过构建合作伙伴,精选专利池、专利运营公司开展合作。
以前我们知识产权是为了自我防卫,是为了保证自己的业务安全而努力。通过这么多年的积累,在5G、WiFi 6和音视频编解码、
光传输、光智能等几大领域已经形成了高价值专利包,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我们要构建合理的价格基准,
让产业界公平合理地使用我们的专利技术,在获得适当的研发回报的同时,也有利于我们在国际社会奠定创新者形象;
我们使用了别人的专利,也要合理付费,这样就在全世界建立起了有利于创新的知识产权价值观和土壤。
专利收费不能为了收费而收费;也不能要得太低,要得低了,就遏制了整个社会的创新,没人愿意再投入研发了,
会形成我们的事实垄断,也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投入研发的人,都期望收入比投入要多一点,
投入研发必然有很多失败,失败的费用也要包含在成本里,这样大家才会愿意持续投入深度研发,形成正循环。
同时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求速胜,也不怕败,收多收少都是成功的。但收费不是最终目的,
最主要的是我们通过沟通和谈判,理清双方的关系。在谈判过程中,逐渐锻造出一支善于沟通和谈判的队伍。
当有一天我们走到世界领先的位置时,就可以来合理分配价值链了。
要多读专利、公开心得,引领我们的研发人员,从中找到窍门。我们不是要侵犯别人的专利,而是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前进。
理论在世界上是开放的,技术创新是基于开放共享,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交易)的基础上才能发展起来。
我们要基于可获得的许可及基于专利规则来做出世界上最好的产品来,不要不理解人家已有的创新而埋头苦干,也不要绕路产生更多的消耗。
我们的年轻人很聪明,但对整体的路标还不是特别清晰;而你们已经“面壁十年”,读了很多别人的专利,还有我们自己的专利,
肯定会有一些感悟。可以在“黄大年茶思屋”平台、心声社区上通过小视频、直播等方式发表你们的感悟,
给年轻人指出一个路标,这不就是“高僧开光”了嘛!他们往上一冲,就踩在巨人的肩膀上了。你们更重要的是要把“巨人肩膀”在哪里,
是什么样子,告诉年青人,让他们早一点突破。
要与时俱进的制定知识产权策略,服务公司的商业成功;积极探索技术秘密许可模式和产业推广机制。
我们是以产品营收为主的公司,在知识产权策略上与业界很多产品公司是有共同点的;大家有相互专利交叉许可的基础,
使用彼此的专利技术,能为市场提供更好的产品,最终受益的是消费者和客户,从而繁荣了整个产业链。
在这个过程中,也积累了专利许可、诉讼和交易的经验。以前我们讲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并且是以标准相关的专利为主。
现在,有些研究创新成果并不适合通过专利公开,更适合采用技术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如材料配方、内部核心算法、制程工艺等。
我们要与时俱进的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探索和思考技术秘密的许可模式和推广机制。特别是有些技术秘密成果,
我们自己不生产和销售相关的产品,可能会被“束之高阁”,造成浪费,也不利于产业链的繁荣,最终影响我们自身的发展。
我们要探索通过合适的许可模式和推广机制,授权给外部生产制造方,解决产业竞争力的问题,发挥其商业价值。
敢于突破、坚定走事实标准的道路;知识产权体系要有战略思维,系统性的保护好我们的研究创新成果。
我们走得快了,大家跟不上了,但也必须有一个规律互联和相通,这就是事实标准。我们正在走自己的道路,
事实标准对于我们公司未来的发展有巨大的意义;这个过程中我们会有很多战略突破,这些突破产生的研究创新成果以后是不是所有都要申请专利,
或是采取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专家要去想清楚,要去纵观整个世界,审时度势,那你不就是战略家了嘛?
知识产权体系要有战略思维,根据业务特点,综合运用好专利保护、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与授权机制,
系统保护好我们构建公共标准、事实标准、开源和开放生态的研究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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