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名为“喝个锤子”的饮料在网络爆红,引发网友热议。该饮品包装像一个锤子,产品上印着“喝个锤子”“好喝到爆”字样,
饮品标价为16.9元。 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喝个锤子’正在申请商标,这个产品自带流量,是销售爆款。
产品名称和包装是策划公司策划的,商标正在申请注册。卖点就是文案和饮料外包装,在市场上没有同类产品。
据悉,该款产品去年10月就有网友晒出来,网友还称去买了一瓶,“口感不咋样,也不好喝。”有网友调侃“用来敲背肯定很舒服”“这锤子真贵”。
也有网友质疑:“造型别致,看起来就不好喝。” 尽管它曾红极一时,但如今却面临着商标被驳回的尴尬境地。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咨询热线客服回应:“该品类商标申请已被驳回。”
“喝个锤子”的商标被驳回原因
被驳回的原因可能包括与在先已经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似、违反商标法规定或缺乏显著性等。此外,还有网友调侃称,
这款饮料的名字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不良影响,因此被商标局驳回。
商标被驳回的常见原因
1、盲查期导致的驳回 商标查询“盲期”也称为商标查询空白期,从商标申请到被受理再到输入数据库,大概需要1-3个月时间,
这段时间如果进行查询检索的话,可能无法检索到相关信息,可能有一大批和你申请同样或高度近似的商标早已经进入了盲查期,而你却无从得知。
我国商标法根据申请在先的原则来驳回后提出申请的近似商标。
商标盲期是人为无法避免的,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商标申请后第2个月的时候进行第二次检索,以弥补盲查期的不足。
2、触犯到注册商标的绝对禁止条件导致驳回
按照我国商标法第十条,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不得使用!1)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以及同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8)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9) 地理标记:商标使用地理标记,而又非来自于该地区的违法。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地名具有别的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3、与他人注册在先的商标近似被驳回 《商标法》第30条规定了申请注册的商标,
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在商标图样的文本、发音、含义、图形组成、色彩、三维形状、色彩组合上近似的两个商标容易让公众混淆,
一般被认定为是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通常商标近似的判断虽然有商标审查标准作为参考,但是仍然不可避免的会存在审查员的主观因素,
所以结合引证商标的具体情况,经专业人员对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可通过驳回复审程序争取,有利于申请商标的核准通过。
4、商标缺少显著性被驳回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
因此,在为文字商标命名时,应该让商标更具特色,避免通用名称等情况。
5、商标名称不规范被驳回 有些企业在进行商标设计时,经常会将文字进行特殊设计,或者在取名时使用成语的谐音作为商标;
另外为了显示独创性,还可能出现臆造字。虽然有一定的吸引眼球的作用,但若商标中存在臆造字时,容易造成消费者对文字认读的偏差,
根据目前审查规则,商标名称中出现非规范汉字通常会被认定为“不良影响”,驳回风险比较高。
6、审查员的主观因素 商标审查的过程中,有审查员的主观影响因素。存在每个审查员对商标有不同的理解,
所谓“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商标审核不可避免会存在人为主观因素影响,可能同一商标也会出现不同的审查结果。
特别是图形商标按图形元素划分来审核近似,个人主观因素相对较强,判断的差异性更大。
如今在商标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有少部分申请主体为了标新立异,达到博取公众眼球的目的,提交一些包含低俗用语、
“蹭热度”、不规范使用汉字和成语等标志。此类标志一旦被认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仅不能获准注册,也不能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作为商标使用,
即使侥幸注册成功,违反绝对理由的商标任何人可以不受期限限制对其请求宣告无效。
因此在
申请商标注册时,务必要进行专业的商标检索和分析,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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