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也是中国商标注册人的主要目标市场之一。根据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的统计,
2020年,中国商标注册人在韩国提交了超过3.6万件的商标申请,占总申请量的18.5%,位居第二,仅次于韩国本土。
因此,了解和适应韩国的商标法律制度,对于中国商标注册人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防止和解决商标纠纷,都是非常重要的。
2023年10月,韩国国会通过了对
韩国商标法的第四次修正案,将于2024年4月或5月正式生效。这次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商标保护,
促进公平的商业环境,有效遏制恶意商标注册。修正案涉及了6条内容(第4条、第19条、第33条、第44条、第63条和第68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引入了同意书制度(letter of consent),允许在已有商标的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注册与已有商标相似的商标。这样可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效率,
也可以鼓励相似商标的共存,只要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新法将追溯适用于该法施行前提出的申请以及尚未确认登记的申请。
但是,如果两个商标完全相同,并且涵盖相同的商品或服务,那么同意书将不被接受。
2、增加了一种撤销(cancell)注册的理由,适用于基于同意书注册的商标。如果这种商标被用于非法目的,或者导致消费者的混淆或欺骗,
那么这种商标的注册可能被撤销。如果一种商标因为这些原因被撤销,那么在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会批准注册另一种相似的商标。
3、允许分割国际注册的商标申请,以便在部分商品或服务被拒绝的情况下,先注册剩余的商品或服务。这种选项以前只适用于国内申请,
而不适用于指定韩国的国际注册,除非被分割的商品被部分转让给另一方。
这些修正案将对中国商标注册人产生一定的影响,双乾国际商标顾问在此也提出一些对中国企业的建议:
对于已经在韩国注册或申请的商标,中国商标注册人应该
密切关注是否有与其相似的商标申请出现,以及是否有同意书的提交。
如果有,中国商标注册人应该及时提出异议或撤销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同时,中国商标注册人也应该考虑是否有必要
或有利于与相似商标的申请人达成同意书协议,以实现商标的共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商标冲突。
对于计划在韩国注册或申请的商标,中国商标注册人应该提前进行充分的商标检索,以
了解是否有与其相似的已有商标存在,
以及是否有可能获得同意书。如果有,中国商标注册人应该尽早与已有商标的所有者联系,寻求同意书的签署,
或者调整自己的商标设计或商品范围,以避免商标拒绝或异议。
在韩国
拥有商标注册但未用于商业用途的中国企业,应该为潜在的撤销挑战做好准备。如果
韩国商标注册以后连续三年未在商业中使用,
商标注册可能会因不使用而被撤销。深知元商标预计这些注册后一直未使用的商标将会遭遇一些不使用取消申请,
因为新的韩国商标申请者可能会这样做,以引起当前商标持有人的注意,并让他们获得同意书。
值得注意的是,韩国商标法修正案也提高了对商标侵权的赔偿额度,最高可达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90万元),
这对于中国商标注册人维权是一个利好。
韩国商标法的修正案为中国商标注册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选择,也带来了更多的挑战和风险。
中国商标注册人应该及时了解和适应韩国的商标法律制度,合理规划和保护自己的商标战略,积极应对和解决商标问题,
以促进自己在韩国市场的发展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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