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一家卤味店的名字引发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争议:这家店名为“禽始皇”。一些人认为这个名字有冒犯之嫌,
而有些人则认为这仅仅是个创意的店名。
“禽始皇”谐音“秦始皇”,该品牌将秦始皇中的“秦”改为“禽”作为品牌使用,
旁边还有一只头戴冠冕的黄色鸭子。

有网友认为,秦始皇是世界上著名的历史人物,秦朝的大统一思想对我国乃至世界都很重要,岂是后人可以随意亵渎?
秦始皇是我国历史文化重要人物,这三个字是一个地方乃至整个华夏重要标志之一,不容无知者随意亵渎冒犯!
也有网友认为,没啥大问题,现在的大环境太限制商家创意,这也不能用,那也不能用!
历史名人由于知名度很高,加上文化底蕴较深,因此其名字经常被人抢注成商标。
那么历史名人姓名是否可以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使用范围有什么规范?
历史名人姓名注册商标及注意事项
1、历史名人姓名是否可以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按照我国商标法第十条,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不得使用!
1)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以及同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
9) 地理标记:商标使用地理标记,而又非来自于该地区的违法。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不得作为商标。地名具有别的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对“其他不良影响”作出了定义:“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 经济、文化、宗教、
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同时还规定:“与国家、
地区或者政治性国际组织领导人姓名相同或者近似的”属于具有政治上的不良影响。
也就是说,只要不带有歧视性或是不良影响,是可以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注册成功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而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名人”商标,核准的几率就相对较低。
据悉,深圳市禽始皇烤卤有限公司自2010年就开始申请“禽始皇QSH”图形商标,2014年又申请了多件“禽始皇”、“禽始王”等商标,
类别涵盖29类-食品、35类-广告销售以及43类-餐饮住宿等,这些商标都已获准注册。
2、历史名人姓名进行商标注册有哪些隐患?
想要通过抢注名人注册成自己的商标是很多人“乐此不疲”的一件事,利用名人的效应来蹭热度为自己的生意加上一把火。
虽然从法律层面上讲,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商家将历史名人化用到店招和商标中是合法的。
但是合法不等于合理,特别是一些剑走偏锋打擦边球的商家,为了吸引眼球无底限的将名人名字与不协调元素放一起。
商标名称不仅没有美感,更不符合古人形象,反而引起消费者反感,对品牌的形象也没有多少益处。
因此,对于历史名人商标注册的使用,应限制其使用范围,不得用于损害历史人物象形的领域,以免造成历史名人的形象和名誉被损害,
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滥用历史名人姓名、或用做不正当利益、恶意曲解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引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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