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及政策

如何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比对的判断原则是将被控侵权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相比对,经过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两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
而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时,应当以
一般消费者的视角进行判断。

同样的,我们先总结一下涉及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
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
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8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11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
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对于主要由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以及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材料、
内部结构等特征,应当不予考虑。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两者相同;
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的,应当认定两者近似。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类似,由以上法条可以看出,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要点在于:
(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
实践过程中,判断外观设计专利是否侵权的第一步,也是确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值得关注以下几点:
①专利版本
确定保护范围的第一步,在于确定用于侵权比对的专利版本。一般来说,侵权比对是以公告授权的专利文本,
或者已经生效的无效宣告请求
审查决定、法院行政判决所确定的权利要求为准。如果权利要求前后存在多个版本的,以最终有效的文本为准。
②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理解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及其设计要点
专利权人在
无效程序及其诉讼程序中的意见陈述等,可以用于理解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在确定外观设计保护范围时,应当综合考虑授权公告中,表示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所显示的形状、图案、
色彩
等全部设计要素所构成的完整的设计内容,图片或者照片中每个视图所显示的所有设计特征均应予以考虑,
不能仅考虑部分设计特征而忽略其他设计特征。而其中的
设计特征,是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视觉效果,
具有完整性和可识别性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即产品的某一部分的设计。

(二)侵权特征比对
观察视角
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应当通过一般消费者的视角进行直接观察对比,不应通过放大镜、显微镜等其他工具进行比较。
但是,如果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产品外观设计在申请专利时是经过放大的,则在侵权比对时也应将被诉侵权产品进行相应放大进行比对。

具体来说,一般消费者,是一种假设的“人”,对其应当从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两方面进行界定,
界定时应当考虑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时授权外观设计所属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设计空间。
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取决于现有设计的状况。当事人应当依据现有设计的状况主张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

比对原则
实践中,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似时以全面观察设计特征、综合判断整体视觉效果为原则,
即应当对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可视部分的全部设计特征进行
逐个分析比对后,
对能够影响产品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的所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判断。

下面这些情形通常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
1)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相对于其他部位;
2)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相对于其他设计特征。
在比对时,可对外观设计和被诉侵权产品设计特征的异同点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逐一判断各异同点对整体视觉效果造成影响的显著程度,
最终通过整体观察、综合判断进行认定。

③比对步骤
1、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应当首先审查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应当以外观设计产品的
功能、用途、使用环境为依据。具体来说,在确定产品的种类时,一般按照下列顺序综合确定: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
2、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以具有一般消费者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的判断主体的整体视觉效果为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判定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应当以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为标准,而不以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混淆、误认为标准。
这在实践过程中,经常会被弄错。从根源上说,外观设计保护的,还是工业产品种图案、形状、色彩等要素的结合,
而商标保护的则是指向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在比对的过程中,方法还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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