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茶作为茶饮界的头部企业,可能只想着引流,忽视了到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已经触犯了底线。 这种将宗教形象进行戏谑化并大肆进行营销的行为确实为人所不容。文创开发中,民族元素、宗教元素都应该有边界, 喜茶的这一行为也反映出了其这方面知识的缺失。 商用领域牵涉到宗教元素的都要慎之又慎,一点都马虎不得。 或许大家伙不知道的是,就连“吃茶去”这三个普通的汉字因为含有宗教元素,都不能随便进行商用。 最直接的体现是这仨字不能当作商标使用,即便是这仨字结合其他的因素进行商标使用或注册也不行。 为啥呢?关于“吃茶去”是有个故事的。这个故事和唐朝的赵州禅师有关。 赵州禅师,法号从谂。是禅宗史上一位震古烁今的大师。他幼年出家,后得法于南泉普愿禅师, 为禅宗六祖惠能大师之后的第四代传人。 八十高龄的从谂禅师行脚至赵州,受信众敦请驻锡观音院,弘法传禅达40年,僧俗共仰,为丛林模范, 人称“赵州古佛”。其证悟渊深、年高德劭,享誉南北禅林,并称“南有雪峰,北有赵州”,“赵州眼光烁破天下”。
一千多年以前,有两位僧人从远方来到赵州,向赵州禅师请教如何是禅。 赵州禅师问其中的一个,“你以前来过吗?”那个人回答:“没有来过。”赵州禅师说:“吃茶去!” 赵州禅师转向另一个僧人,问:“你来过吗?”这个僧人说:“我曾经来过。”赵州禅师说:“吃茶去!”
这时,引领那两个僧人到赵州禅师身边来的监院就好奇地问:“禅师,怎么来过的你让他吃茶去,未曾来过的你也让他吃茶去呢?” 赵州禅师称呼了监院的名字,监院答应了一声,赵州禅师说:“吃茶去!”
一千多年来,禅宗无数人对这个公案有着各种各样的解释和体会,其已成为佛教禅界公认的一句禅语, 表示直接接触体验的感受和一种淡泊淡定的心态。
或许这句话过于有名,一直都有人想将其注册为商标,但基本上都被驳回,但有个商标例外, 其商标申请人在“吃茶去”添加上别的因素后得以获准注册。这枚被获准注册的商标名称是“菩慈堂吃茶去”。
有人觉得,商标局都下发商标注册证了,难道还有问题不成?在商标领域,从来不是“一证在手,此生无忧”。 商标局能给你下发证件,对于有问题的商标,也能将你的证件变成废纸一张,将已注册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在这枚“菩慈堂吃茶去”无效宣告商标案件中,商标局经审理认为,此枚商标包含“吃茶去”字眼, “吃茶去”一词源于赵州柏林禅寺从谂禅师的吃茶去公案,已成为佛教禅界的一句禅语,作为商标使用有损佛家信仰和宗教感情, 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之情形。遂将其无效。 商标工作从事者,必须要有宽于常人的知识面。要不然,欢天喜地地帮客户拿下商标证, 到头来却发现是一场空。反过来还要遭一通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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