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被抓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网上关于他的过往、恒大歌舞团及相关其负面
消息的信息持续霸屏,人们津津乐道。他活生生上演了一个眼看他起高楼,
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的现实版本。短短的十几年,他从曾经的高不可攀,
跌落到现在的人人都可以骂他几句,踩他几脚。
有人不解,为啥关于他的负面消息在其被抓后会一股脑的冒出来,
之前咋没有这些相关消息呢?这太正常不过,人性使然,他在风光的时候,
很多人都想攀附他,以结交他为荣,千方百计想和他扯点关系,那些负面消息谁愿意去曝呢?
比如,在他风光的时候,都有人将他的名字抢注为了商标。并且关于这枚“许家印”商标的故事,
一波三折,颇有看头,真是一个绝佳的商标案例。
2013年,一位名为陈某的申请人,在服装等商品上申请了“许家印”商标。提起许家印,
给人印象最深的估计就是2012年全国两会上那个系着爱马仕皮带,被记者围堵,
意气风发一路小跑的男子。那个时候许家印就广为人知了,但恒大公司那时没有想到将
“许家印”申请商标。2013年,陈某先下手为强,将“许家印”申请为了商标。
说来也挺搞笑的,这个申请人许某的地址是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海陵岛恒大御景湾。
住着恒大房子的许某,对许家印肯定是了解的。其申请许家印商标的动机也很明显,
无非是搭乘当时许家印的名气。在一般人看来,抢注商标这么明显,把它搞掉那是分分钟的事情。
但商标领域,从来不是那么简单,恒大公司从2015年就开始了“灭剿”行动,
但直到2020年,战斗才宣告结束。
这五年里,恒大公司都是做了哪些行动?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里都无法搞定呢?
第一个回合,恒大公司在发现此枚“许家印”商标初审公告后,积极提起了商标异议。但不知道是怎么搞的,
异议竟然是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意味着恒大公司无法启动异议程序,既然连异议的大门都进不去,
那就意味着连说理的机会都没有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枚商标被核准注册。
第二个回合,在该“许家印”商标核准注册的两年后,恒大公司估计越想越不甘心,
于2017年对该商标提起了无效宣告申请。理由为许家印先生为恒大公司的创始人、
董事局主席及党委书记,对恒大公司的发展做成了杰出的贡献,作为知名民营企业家,
其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该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家印许可擅自将其姓名注册为商标,
侵犯了许家印的姓名权。
商标局则认为,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属于法定的人格权,
姓名权为专属于自然人的法定权利,主张姓名权应由自然人本人提出或经特别授权并明确
授权范围的被授权人作为利害关系人主张。在这个案子中,恒大公司提交的证据
可以证明许家印为其董事长,但未提交许家印的相关授权材料,故恒大公司不能构成
主张姓名权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适格主体,遂将该项请求驳回。
啥意思呢,翻译为大白话就是:恒大公司是公司,许家印是自然人,两者并不是一回事,
许家印才有姓名权,而恒大公司并无姓名权这一说,只有许家印本人或者经许家印授权的主体
才能主张姓名权,现在恒大公司没有许家印本人的授权是没有资格主张姓名权的。
这一下子又把恒大集团挡在了大门之外,又一次落败。
第三回合,恒大公司很是不服,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了法院。为了求胜,在诉讼期间,
恒大公司提交了许家印本人的相关授权书。估计当时的许家印本人也很不爽,
就区区一个商标这种小事,还得费我心神?那既然诉讼阶段补交了授权委托书,
许家印本人出来表明态度了,这次是不是就可行了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恒大公司在评审阶段提交的《董事长身份证明》、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仅能证明许家印在当时在恒大公司任董事长职务,
此种任职关系不能当然推定恒大有权代替许家印行使其姓名权。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
恒大公司并非主张“许家印”姓名权的适格主体,并无不当。至于恒大公司提交的
许家印于2018年4月18日出具的授权声明显示,许家印仅授权恒大公司针对“许家印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及后续诉讼程序并有权委托律师及相关人士代理本案,
但并不包含相关的实体权利。根据该授权书内容无法推出在“许家印”商标申请日之前恒大公司
取得了许家印的姓名权。恒大公司并不具备主张姓名权的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
恒大公司遂败诉。此时时间已经到了2019年。在这一年,许家印被邀请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国庆庆典天安门城楼观礼。
当时在天安门广场就坐观礼的老总,怎么也没想到在他人生的高光时刻,能和国家领导人站在一起,
却连个“许家印”商标都围剿不掉。
第四回合,恒大公司还是不服,继续上诉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高院认为,
目前的商业环境下,企业家往往基于品牌营销、广告成本等因素,将其个人与企业品牌整合推广,
与其经营的企业和产品紧密相连。因此,企业家的姓名不仅代表着其个人的人格权,
很大程度上也承载了其所管理的公司的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作为公司管理者的企业家,
其姓名不仅代表其个人,也与公司及品牌相互影响乃至高度融合。
许家印本人的授权声明,也包含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恒大公司行使其姓名权的意思表示;
根据在案证据显示,许家印系恒大公司董事长,从2006年开始,众多媒体发表的相关文章
可以证明相关公众将“许家印”这一主体识别符号与许家印本人密切相连外,
还与恒大公司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对应关系;在案证据也能够证明恒大公司针对“许家印
”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与许家印本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因此恒大公司具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的资格。
既然恒大公司主体适格,那就可以论述“许家印”商标是否侵犯许家印本人的姓名权了。
北京高院认为,许家印所获荣誉及媒体宣传报道的情况,可以证明公众可将许家印与恒大公司建立起对应关系。
因许家印及恒大公司的知名度,相关公众在服装类商品看到“许家印”商标时,
容易认为其来自于许家印所经营的恒大公司或者认为三者存在某种特定联系,
同时考虑到商标注册人陈某均未参与本案的行政阶段和诉讼阶段,没有对“许家印”商标做出合理解释,
故可认为“许家印”商标侵犯了许家印本人的姓名权。
2020年,“许家印”商标终被无效。即便他是曾经的中国首富,一枚小小的商标,
动用了五年的时间才将其灭掉。恒大公司不知道是不是受这个商标的启发,
在2014年后,申请了多枚“许家印”商标,将别人抢注“许家印”商标的后路堵死。
曾经首富的传奇人生已经落幕,但和他类似的商标故事可能会以不同版本一直演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