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及政策

多名网红被抢注商标,要警惕品牌保护


多年以来,国内一些知名企业商标出海遭遇恶意抢注事件屡见不鲜,涉及餐饮、家电、服装、文化等多个领域,
随着我国电商行业的发展,迅速诞生了一批不同风格的网红主播,但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却被部分被抢注了商标。
 
 
 
下面双乾商标顾问盘点那些被抢注商标的知名网红:
 
 
22岁的四川小伙敬汉卿是知名的短视频博主,自2014年上传第一支视频后,粉丝迅速积累。
现在,他已在哔哩哔哩网拥有了超过451万粉丝。
 
2019年8月3日,敬汉卿发布了一则名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维权的!”的6分钟视频,
与往常尝试各式猎奇食品不同,这个视频里的他十分严肃,讲述了这起因“名字”而起的“晴天霹雳”。


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什么是恶意抢注,遇到恶意抢注怎么解决..
是否“恶意抢注”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3、注册成功
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被定义程“恶意抢注”,而我国《商标法》三十二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恶意抢注”是在知晓该在先使用人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
将他人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而非偶然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商标被抢注的解决途径: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
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
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
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2、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
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是企业做大做强,走向成熟的标志,一旦被人抢注,费时、费力,并严重影响声誉,
有实力的公司可以成立知识产权部门负责管理,因此商标的日常防护很重要,
找一个专业、靠谱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做陪跑,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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