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及政策

趣谈中国古代商标“演变历史”



商标作为商品标识的简称,早已深入人心。然而,它从萌芽到修成正果经历了漫长的时光。
双乾商标顾问带你走进演变中的商标历史。领略中华商人的演变过程。



当年,周朝的商族人被剥夺土地和特权后,只能走南闯北养家糊口,以做买卖为主要职业。
在尚农的周人心目中,做买卖是社会阶层的最后一等,其中又以商族遗民居多。
从此,生意人被称为“商人”,用于交换的物品叫“商品”,后世派生出的“商标”概念,
此时还隐约蕴藏在青铜器的花纹与符号之中。
随着经济发展,朝廷开始使用标识来明确物件来源,并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督。
此时的生产经营者完全处于接受检查的地位,商品标志的主动性尚无从谈起。
在马王堆汉墓曾出土一件盥洗器,烙印戳记“成市草”清晰可见,
表明该器物造于当时著名的漆器生产中心——蜀郡成都。
《唐律疏议》中也明文记载:“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
”法令要求手工艺人必须将自己名字标注上去,以保证质量完好。如违反制度以次充好,
则需承担相应惩罚。比如根据当时《六典》规定:“诸造器用之物及绢布之属,
有行滥(指器物不牢不真)、短狭(指绢布长宽不足)而卖者,各杖六十。”
宋朝以后,商标不仅是识别商品的标志,还升级为买卖双方认可的宣传工具。
陈列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内的北宋“白兔儿”铜板,上方雕刻“济南刘家功夫针铺”标题,
白兔捣药图案居正中,左右呈现“认门前白兔儿为记”字样,下方文字则阐明商品质地和销售办法。
其设计图文并茂,是商标与广告结合的珍贵文物。




当时,商标多以名字命名。短篇小说《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许仙遇雨在药铺借伞,
店内伙计就再三叮嘱不要将其损坏,特意提及“这伞是清湖八字桥老实舒家做的,八十四骨,
紫竹柄好伞”。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亦有“刘家上色沉檀楝香”“杨家应症”等店铺,
其中一家高级医馆招牌上显示治疗五劳七伤之症,檐下的斗拱处“赵太丞家”四字商标极为醒目。
当然,也不乏形象商标。元代熊梦祥在《析津志》中详细刻画了几处药铺的招牌:“市中医小儿者,
门首以木刻板作小儿,儿在锦绷中若方相模样为标榜。又有稳婆收生之家,门首以大红纸糊篾筐大鞋一双为记。
”或者文字与形象结合,如那块珍贵的“白兔儿”铜板。
明清时期,商家开始采用具有独特风格的标识维护声誉及经济利益。道光年间,
一家小有名气的“同记和合”丝织店为避免同行仿制,不仅在店内教众人辨识伪劣产品的“纹理疏松,
表面粗糙不平”,还采用当时较烦琐的彩印工艺,将店名印于所有包装之上,以绝伪冒。
通过古人那些与商标有关的趣事,我们发现:广告宣传不是现代人的专利,
打假也不是现代人才有的烦恼。从古代各种形式的标志,到今天种类繁多的驰名商标,
商标的内涵一直在不断丰富,走向世界,也走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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