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及政策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视觉中国又引起“公愤”

“视觉中国”屡次因版权风波而陷入舆论争议。事实上,“视觉中国现象”及其背后裹含的错综复杂的舆论、法律、
社会发展等纠缠关系,正成为讨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边界、“度”等话题的一个舆论点。
8月15日15时,科学科普博主、星空摄影师戴建峰 @Jeff的星空之旅 在微博发文称,
他接到“视觉中国”的电话,自己的公众号对“视觉中国”的173张照片造成侵权,需要赔偿8万元。
戴建峰认为这不合理,因为对方提到的“侵权照片”是自己的作品。
 
 
相信大家也已经看到,博主发的微博,包含邮件的详细内容,包括侵权证据,索赔价格,涉案图片均已打上视觉中国的水印。
 
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还是似曾相识的水印标注方式~
不禁让人想起2019年的黑洞、国旗和国徽事件。




有网友发现国旗国徽图片的“图片使用说明”均显示:“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
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版权所有显示“1995-2019视觉中国”。
 
此外,国徽图片页面“价格提示”显示,“用于内文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商业使用价格另议。”
 
  这件事直接炸开了锅,当天下午,视觉中国就被共青团官方微博 @共青团中央 直接点名:



 后来网友发现,除了国徽、国旗以外,视觉中国还公然售卖其他企业的Logo
并在这些企业的
Logo上打上“视觉中国”的水印,进行高价售卖。

以下是视觉中国创始人的回应:

#视觉中国创始人回应质疑#:自媒体侵权严重,没漫天要价,有媒体挖出视觉中国把国旗、国徽等图片声明版权。
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回应称,这些照片很多都是供稿人上传上来的,已经进行了撤销版权声明。
对于“滥用维权、漫天要价”,柴继军则表示,因为未经授权使用图片的现象非常严重,很少自媒体会主动来得到合理授权。
实际上,到视觉中国这里来获得授权并不是特别高的价格,自媒体也需要逐渐培养起图片版权意。

最新回应来了!视觉中国这波真的引起全国人民震怒了!

 
  根据以上乱象,作为一名从事知识产权行业多年的
双乾知产顾问就陈述分析愚见了:1、版权侵权界定;2、版权侵权如何维权;
下面首先分析:1、版权侵权有下列表现,
①、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就发表其作品的行为;
②、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③、未经许可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
④、未经许可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其著作权;
 
⑤、随意篡改、歪曲或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
⑥为了谋取某种个人名利或利益,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的行为。
 
2、版权侵权如何维权
①、 调解
 
当事人协商处理当然,这种协商应是在自愿和平等基础上进行的; 
行政诉讼
 
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
还可以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民事诉讼
作者或权利人的版权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
 
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以上是最近视觉中国版权乱象双乾顾问写的一点愚见,希望能够帮助普罗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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