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知识

征税对象简介



许多人在不知道情况下就成为一个纳税人,当然,纳税是光荣的。
下面双乾知产就介绍一下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也叫课税对象或征税客体,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
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是区别一种税与另外一种税的最重要的标志。

    征税对象按其性质的不同,通常可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财产、资源、特定行为等五大类,
对应的划分为流转税(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财产税(以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资源税(以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特定行为税(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另外,也有以其他税种的税款为征税的税种,比如附加税(城建和教育费附加)。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消费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消费品(我们认为也可以理解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行为);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等;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应税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除外)取得应税所得。
    ……
    任何一个税种,都是首先有他的征税对象,并且通常据此划定该税种的基本征税范围,
进而使得一税种区别于其他税种。在此基础上,得以规定税目、计税依据、税源、税率、税收优惠、
纳税期限、纳税环节等该税种的其他要素。
    这里附带提及一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不能将增值额界定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实际上,增值税征税对象是终端消费产品,只是每次购销中,都假定购买者用于最终消费而先行予以征税,
并由销售方代收税款;如果购买方并未用于最终消费,则国家予以退税(直接退成钞票或从应当交还给国家的代收税款中扣除)。
只是在上下游税率一致的情况下,增值税表面上看似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税种。
    增值税之特殊,不仅仅在于征税对象,更重要的是其征收方式。
    1.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又叫税基,是指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
用计税依据乘以税率即为应当缴纳的税款。举例来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用该销售价格乘以税率就是应当缴纳的消费税。
    “计税依据在表现形态上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即以征税对象的价值作为汁税依据,在这种情况下,
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一致的,如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所得额,计税依据也是所得额。另一种是实物形态,
就是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积、面积等作为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数量体现,比如,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是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或销售收入。
    征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计税依据则是在确定了征税对象之后,解决如何计算应当缴纳的税款的问题。
    这里提及一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本质是,代收义务方对代收税款的结算,
所以其应纳税额公式比较特殊:将代收的款项(销项税额)-国家应当退还的税款(进项税额),
增值税实际上真正意义的应纳税额是终端销售(销售给消费者)的时候的销售收入乘以终端销售环节的税率。
    2.税源
    税源是指税收收入的来源或源泉。实务中所说的税源,是指各个税种征税对象密切相关的生产、销售、
利润等一定时期内的数量状况。各个税种都有具体的征税对象,所以各有不同的具体税源。
另外,税源是指税收的最终来源,也即税收的最终归宿。
    这个概念主要应用于税务部门的税收管理中,一般来说,税务机关通常会重点监控重点税源,
以将有限的资源投放在确保重大税款收入不流失。
    3.税目
    税目是指课税对象的具体化,是在课税对象已经确定的情况下,规定课税对象的具体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而具体的税目是指应税消费品的具体范围。
消费税的税目有15个,即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
规定税目的时候,通常会对税目做详细的注释,比如消费税中的税目中的“高档化妆品”,
税法中会具体规定什么是高档化妆品。
以上就是双乾会计给您的征税对象介绍,希望各位大咖,尽到纳税义务,双乾知产,您身边的财税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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