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3、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需缴销的发票。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办结稽查案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